无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房子,开发商能交房吗?

松阳律师 2025-01-24
依据我国《建筑法》和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四方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均为合格。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开发商取得上述四方会签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但经常忽视了消防专项验收,未经消防专项验收是不允许交付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能提供的,应认定不具备交房条件,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相关文章

上城区看守所地址 奉化市看守所地址 余姚市看守所地址 乐清市看守所地址 东阳市看守所地址 磐安县看守所地址 松阳县看守所地址 徐汇区看守所地址 淳安县看守所电话 永嘉县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上虞区看守所电话 仙居县看守所电话 黄浦区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青浦区看守所电话 徐汇区看守所电话 崇明区看守所电话 宁波市律师 宁波奉化区律师 余姚市律师 泰顺县律师 海盐县律师 嵊州市律师 武义县律师 江山市律师 云和县律师 庆元县律师 松阳县律师 休宁县律师